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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专利保护力度 促进创新能力提升
发布时间:2014-8-6 12:00:42

6月2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在作专利法执法检查报告时指出,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注重发挥专利制度在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创新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使专利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了解,专利法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今年4月至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专利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的专利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目前我国仍面临专利保护薄弱的问题。检查组在浙江座谈的12家企业、6家高校和科研机构中,有11家企业、5家高校和科研机构反映专利保护不力,中小企业反映尤为强烈,专利保护实际效果与创新主体的期待存在较大差距。 

  陈竺表示,从这次执法检查反映的情况看,一是专利侵权现象整体上还时有发生,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薄弱,当前侵权行为呈现出链条化、网络化、复杂化的新特点,给专利保护带来新挑战;二是专利保护效果与创新主体的期待存在较大差距,专利维权存在“时间长、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赢了官司、丢了市场”以及判决执行不到位等状况,挫伤了企业利用专利制度维权的积极性。 

  针对这一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要继续加强和完善专利执法机制,妥善处理保护专利权与防止专利权滥用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公众合法权益。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判赔力度,以司法判决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提升司法保护公信力。要按中央统一部署,依法稳妥推进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另一方面,要继续发挥专利行政执法查处迅速、程序简便的优势,充实执法力量,提高执法能力,探索完善专利快速维权机制。促进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降低专利维权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同时,要进一步提高企业等创新主体对专利制度的认识,引导其建立专利分析预警机制,加强自我保护和应对专利纠纷的能力。要引导、扶持行业协会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建立和完善协议调解、仲裁机制,促进行业、行政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 

  此外,执法检查组还就专利的实施转化和专利的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针对专利运用能力不足,专利市场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等问题,检查组建议,政府部门要加强职能转变,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综合运用财政、税收等政策,大力引导和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创造和运用专利等知识产权;针对专利公共和社会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执法检查组则提出,专利代理等专业化服务是我国专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创新主体权益、保障专利制度正常运行的重要支撑,要完善专利代理等社会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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