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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5-3-19 9:31:22

      2015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发展的最新指示,立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提质增效,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新局面。预期目标是:知识产权产出稳步增长,质量持续提升,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10%,PCT专利申请量增长25%,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12件,知识产权市场机制更加健全,行政保护更加有力,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专业人才更加集聚,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更加突显,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一、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一)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部署。配合省委、省政府对《意见》重点任务进行分解,制定年度推进计划,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研究建立知识产权强省指标体系,开展强省建设绩效动态监测和评估。各地及时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强化工作部署,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推进部省合作进一步深化。协助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沟通协调,确定下一阶段合作框架,争取成为知识

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省。推进知识产权重点领域改革创新,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

机制、培育知识产权市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等方面创新举措,先行先试。

(三)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完善省市合作共建机制,强化对共建单位的资源支撑和政策支持。加强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的培育和管理,提升试点示范区域知识产权工作整体水平。推进各地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建设,

为强省建设提供支撑。

二、培育高价值专利

(四)强化政策引导和质量管理。调整优化省级专利资助政策,重点资助高质量授权发明专利、重点产业领域授权发明专利,加大对PCT专利的资助力度。各地进一步完善专利资助和奖励政策,引导创新主体释放潜能,确保专利数量稳定增长质量持续提升。严格管控非正常专利申请,查处和遏制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五)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探索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重大创新载体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立健全产学研服协同创新机制,创造一批科技含量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前景好的高价值专利。以高新技术企业、重点骨干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为重点,加强专利工作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挖掘、获取高价值专利。

三、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六)培育知识产权市场。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转让交易、托管、经纪等市场机制,构建流转顺畅、交易规范、保障有力的知识产权市场,促进知识产权加快流转、实现价值。推进苏南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建设, 集成各类知识产权信息,打造以知识产权展示交易为核心、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七)鼓励发展专利运营。探索建立以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为枢纽、专利运营服务平台为支撑、多个社会化运营机构并行发展的专利运营体系。支持专利运营机构发展,组织申报国家专利运营试点,打造品牌运营机构。加大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设立专利运营基金,探索专利运营新模式。加强专利运营专业培训、人才引进和服务平台建设,营造良好运营环境。

(八)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出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支持苏州、镇江、扬州、无锡等地继续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鼓励发展知识产权保险,推广知识产权执行险、责任险、综合险等险种。建立健全多元化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资本化。

四、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和产业

(九)推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标贯彻工作,以高新技术企业、重大科技经济项目承担企业、上市企业和外向型企业为重点,新推800家企业参加国标示范创建,加大对国标认证优秀企业的奖励力度。加强贯标咨询、

绩效评价和认证服务体系建设,帮助企业由省标向国标过渡,提高贯标绩效评价和认证效率。

(十)深入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分层推进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支持一般项目50-60家,重点项目20家。强化项目管理,发布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作示范性模板。强化验收评价,开展2014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和2013年度项目验收。加强省市两级企业战略推进计划互动,引导更多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服务机构与企业“共推”机制,对

服务机构实行“优推劣汰”。

(十一)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研究制定《江苏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认定办法》。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培育作, 遴选100家具有较强创新实力和发展潜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支持其吸引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对接高端知识产权服务、加快积累和运用知识产权,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

(十二)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建立专项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强化产业发展监测评价。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版权文化产业等产业领域加快知识产权集聚,依靠知识产权实现转型升级和创

新发展。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工作,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加强产业专利布局,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

业发展壮大。

五、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十三)健全体制机制。加强专利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建立相对稳定的执法队伍,各省辖市力争全部成立执法大(支)队,各县(市、区)争取设立专门执法机构,充实执法力量。推进专利行政执法巡回审理庭建设,争取实现13个省辖市全覆盖。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制定《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暂行办法》和《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意见》,修订《江苏省专

利行政执法规程》。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快分支机构布点。健全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十四)提高执法效能。下达执法目标责任书,加强对各地执法工作的指导。建立和完善岗前培训、在岗轮训、高级研修等多层次执法培训体系,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执法骨干力量。强化重大案件督查、执法现场测评、案卷评查等机制建设,促进各地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十五)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针对商贸企业聚集区、商业街区、专业市场等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行动,重点做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涉及民生的案件查办。加大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强与苏宁易购等电商企业的合作,探索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模式。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十六)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拓展“正版正货”覆盖面,引导更多企业、行业协会、商贸街区、专业市场加入“正版货”承诺,新增省级承诺企业500家、示范街区25家、行业协会5家。加强“正版正货”工作督导检查,对“正版正货”承诺单位分批开展复核。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认知度。

六、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

(十七)加强服务业发展规划。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状况调研,制定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或服务展“十三五”规划。继续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分类指导,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稳健发展。

(十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建设,提升南京专利代办处及苏州分理处、国家专利战略推进与服务(泰州)中心等重大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能力,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设立江苏分中心,支持无锡(国家)外观设计专利信息中心等申报专利快速维权通道。依托国家区域专利信息服务南京中心,筹建知识产权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全省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网络,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和利用。开展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围绕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开展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分析,为政府决策、产业发展、企业创新提供参考。

(十九)发展社会化服务业。鼓励设立或引进专利代理机构及分支机构。采取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扶持优质服务机构加快发展。推动服务机构加强服务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打造高端服务品牌。支持苏州、镇江等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加速服务机构集聚和产业配套。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市场规范,制定《江苏省专利代理行业监管办法》,推行专利代理服务质量管理规范,构建服务机构信用管理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七、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高地

(二十)完善人才工作体系。成立省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定出台《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规划(2015-2020)》。制定出台《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选拔与培养实施办法》,开展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选拔评选。构建知识产权人才库和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共享机制。

(二十一)推进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支持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开展本科、硕士、博士全序列知识产权学历教育,探索建立理工文融合的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新模式。指导南京工业大学加快专利代理人教学研究(江苏)中心建设,强化师资力量,完善教学和研究体系。鼓励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开展知识产权方向学历教育,建

设专业研究机构,打造知识产权发展智库。

(二十二)加快培养专业人才。启动新一轮“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完善常态化培训机制,优化培训课程体系,注重实务技能培训,提升培训专业化水平,全年培训企业总裁300名、企业知识产权总监900名、知识产权工程师1720名、执业专利代理人和省内执业资格人员200余名、 执法和管理人员500名。

八、深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二十三)推进区域交流协作。加深与浙江、上海在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利用、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推动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合作共进。完善华东地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调度机制、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机制,提高华东地区执法协作效能,推动执法标准统一。利用长三角和华东地区知识产权协作平台,借鉴先进做法和经验,助推各地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二十四)提升国际合作水平。协助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好中美欧日韩第八次五局局长会议的筹备和保障工作。加强与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开展国际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学术研讨和成果推介活动,拓展国际合作领域和深度。推进国际合作项目实体化,加快建设中欧知识产权转移中心,促进知识产权跨境实施和转移。

(二十五)支持企业“走出去”。面向企业开展涉外知识产权专题培训, 帮助企业了解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制度,

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拓展国际市场。组织企业家境外培训,学习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经

验。选择3-5个国家和地区制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指引,建立涉外知识产权争端应对机制。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境外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

九、加强自身建设

(二十六)提升管理水平。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和水平。准确把握和适应新常态,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全面落实《意见》,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真抓实干促发展,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十七)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各类知识产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和资金管理,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增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提升法律素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十八)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求真务实,主动作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树立全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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