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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3-5 14:24:57

各市、县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促进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苏知发〔2013130号)要求,现将2014年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组织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项目

(一)专利代理机构管理标准化建设

此项目支持专利代理机构开展《专利代理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贯标试点,通过试点促进专利代理机构建立规范制度、完善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二)优秀专利代理机构培育

1.星级专利代理机构评定。此项目重点支持专利代理机构按照星级评定要求,开展星级专利代理机构建设。

2.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质量提升项目。此项目支持专利代理机构参与“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提升专利文件撰写质量。

(三)知识产权服务新产品开发应用

此项目重点支持面向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咨询、战略实施咨询等管理工具研发。

(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此项目重点支持经批准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区,推动该区建设知识产权管理、交易等平台,不断提升区域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能力。

二、项目申报

各市、县知识产权局、财政局接通知后,抓紧组织区域内有关单位申报:

(一)申报程序。申报专利代理机构管理标准化建设、知识产权服务新产品开发应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的单位,须向所属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提交《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县(市、区)知识产权局会同同级财政局审查后出具推荐意见,报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局,由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审核汇总后报省知识产权局,申报单位所在地为昆山、泰兴、沭阳三个省管县试点地区的,由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审核出具推荐意见直接报省知识产权局。所有材料汇总后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申报“星级专利代理机构评定和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质量提升”项目的申报程序和要求(详见附件22014年度江苏省专利代理机构星级评定申报指南》和附件32014年度江苏省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申报指南》)。

(二)报送时间。申报单位应于2014420日前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项目申报书》,逾期不予接受。

(三)申报主体。申报专利代理机构管理标准化建设项目单位要求是省内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专利代理机构;申报知识产权服务新产品开发应用项目的单位应为省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报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的单位应为建立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的园区或地方主管部门。往年项目没有结题的单位和往年开展过的项目不能申报。

(四)申报要求。申报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申报单位注册证副本复印件、完成项目所具有的能力证明材料一份。

三、项目评定

“优秀专利代理机构培育”项目,由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委托江苏省专利代理人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其它实施项目由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组织专家组评审。根据专家组意见,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财政厅拟定2014年度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1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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