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3-5 14:31:37大中小
各区知识产权局、南京高新区、南京经济开发区:
为推进我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根据《南京市知识产权工作示范企业培育指导意见》(宁知[2007]8号),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培育期满的知识产权示范培育企业进行验收。为了做好本次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和内容
(一)验收对象
2011年前列入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培育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主要内容
按照《南京市知识产权工作示范企业培育指导意见》(宁知[2007]8号)文件精神,围绕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展开,重点考核企业知识产权制度与机构建设、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实施、专利信息利用与开发、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推进知识产权创造和专利实施与产业化等。
二、验收时间和方式
(一)验收时间
定于2013年10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二)验收方式
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本地区市知识产权示范培育企业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知识产权局将采取组织验收专家组直接现场验收和委托区(开发区)组织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验收材料
各验收单位需认真填报《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验收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于2013年11月10日前报送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四、其它要求
各验收单位要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抓好落实。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本地区培育企业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验收工作按时完成。市知识产权局将对验收合格的企业授予“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
(联系人:夏云聪,电话:68786281)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3年10月21日